近年来,太仓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在治理教育收费上狠下功夫,教育收费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连续数年实现零投诉,成为老百姓的满意收费。一是落实报审制度,实行“阳光定费”。认真落实收费项目报经市物价局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一费制”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代办费实行期末结算审核制度,杜绝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二是落实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通过网络、报纸和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及告家长书等形式,学期前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举报电话,学期后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各项费用的开支情况。三是落实财经制度,实行“阳光用费”。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使用正规的收据和收费凭证,统一规范操作,有据可查。教辅用书、图书的征订及其它教学装备的购买严格按规定通过政府采购供应。四是落实督查制度,实行“阳光查费”。签订廉洁行风建设责任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联合物价、审计、监察、财政部门定期对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进行专项收费检查,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太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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