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相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9/15    阅读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1031日至1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于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310日,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突出组织领导。为全面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精神,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局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提升责任意识,突出整改重点。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1个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扎实的整改措施,共制定整改措施40条。三是提升整改效率,突出结果运用。在整改过程中,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明确个性和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提炼经验,突出制度建设,同时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改完善《相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相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 “三重一大”、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界限范围。安排专人分别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和局长办公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按照要求使用专门的党组会议记录本,全面完整真实记录会议内容。

2.关于“党组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印发《2023年相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按照上级关于“三农”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内容,结合我区乡村振兴、农业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局党组成员联系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和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学习,全力提升全区“三农”工作水平。

3.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做好学习台帐并将相关活动及时录入智慧党建系统,上半年开展“三会一课”27次、主题党日19次。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切实做到程序规范、符合要求。二是组织局机关四支部(退休支部)党员积极参加江苏离退休干部网上专题报告会,局机关四支部(退休支部)与太平街道青漪社区结对共建,联合实施“党建引领,齐奏乡村振兴华章”项目。三是完成2020-2022年期间发展党员档案排查问题梳理工作,对新进党员发展程序进行逐条核对,并整改完善。四是对党费缴纳基数重新复核,及时补缴相关差额党费,接下来按照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党费收缴管理。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加大年轻干部招引培养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今年招录公务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通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等招录进一步充实年轻干部队伍后备力量。二是加大对成熟年轻同志的培养和提拔使用。有序推进局年轻同志能力提升活动,不断提升年轻同志综合能力水平。2023年度对股级干部进行优化调整,加大对年轻同志的使用力度。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严格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要求开展工作,规范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规定,严格确定民主推荐符合条件人员范围、规范材料撰写、严格落实干部调整回避制度、严格落实任前公示要求、规范执行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制度等。四是对部分干部调整文书缺失档案等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对部分干部人事材料制作中任免审批表中现任职务与简历段不一致或未填写、年度考核结果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等情况进行补充完善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学习,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规范管理流程,开展局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对相关人员档案缺失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抓落实,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会议,观看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视频,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并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开展学习交流。对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把关,2022年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体现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强化风险研判。加强生猪养殖风险研判。定期通过现场检查和视频监控等手段,检查场内粪污处理设备运行情况。上半年共视频检查粪污处理设备12次,现场检查4次;组织养殖场管理人员参加苏州市畜牧业绿色发展培训班,指导养殖场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做好沟通协调,与北桥街道沟通苏太猪场生产等情况,并赴猪场周边村庄进行现场检查。加强阳澄湖大闸蟹生态养殖风险研判。开展半年度巡查工作,已完成60个尾水区水样的抽样检测和集中巡查;举办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1期,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产品地标管理办法》宣传培训1期,累计培训130余人次。三是加强阵地建设管理。扎实做好全区“三农”信息宣传工作,为乡村振兴凝聚力量营造浓厚氛围。完善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全年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做好相城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内容,注重美丽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等主题宣传。加强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相关平台管理和日常检查,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6.关于“谋划不够,缺少长远规划”问题的整改

由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大长远谋划规划力度。先后印发了《相城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相城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苏州样板“相城篇章”三年行动计划》,《阳澄湖地区乡村振兴协同发展规划》《相城区阳澄湖片区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已于6月进行发布,《漕湖-鹅真荡乡村振兴协同发展规划》正在编制中。

7.关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举措不多、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2022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指导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双百日行动,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质量自查,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全力推进抛荒地统筹利用。按照市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耕地图地比对工作。三是加快农业园区转型升级步伐。改造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推进园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养殖区尾水改建。引进培育园区经营主体,打造蓝太湖数字文化旅产业园。御亭农产园筹建育苗中心,倪家湾水之田核心区打造集智能灌溉、农情监测、尾水处理于一体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四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加强产学研合作,指导阳澄湖现代农业产业园进一步开展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的合作研发,扩大阳澄湖1新品系的示范推广;推动阳澄湖淡水虾种质创新基地开展罗氏沼虾与青虾的育种技术合作,并将产学研成果推广给周边养殖户。五是加大数字乡村建设力度。启动相城区数字乡村全覆盖建设工作。依托区级“数字乡村一件事”,打造区镇村三级联动体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已有6个村成功获评苏州市“智慧农村”示范村。积极打造智慧农业生产示范场景,全区已完成市级智慧农业生产示范场景3个。2022漕阳生态获评全省农业行业领域数字化建设标杆征集优秀案例,布瑞克入选江苏省数字农业建设服务优质资源库。

8.关于“对‘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中心任务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起草《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4月完成初稿,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板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集管办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区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等意见。6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板块和相关部门意见。期间,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参加座谈听取意见,区委分管领导听取进展情况。并向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对收到的关于优化租赁期限、完善激励措施、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具体政策支持措施等方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按照要求上区级相关会议审议。

9.关于“在搞协调、作指导、抓督促上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好乡村振兴片区化发展之路,坚持规划先行,牵头编制阳澄湖片区、漕湖-北桥片区、春申西塘片区、北太湖片区相关规划。根据《2023年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2023年苏州市探索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考核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局通过召开推进会牵头做好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分析调度,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片区化工作开展调研,对各项指标进展情况及年底预期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分析,进一步推动片区化考核各项工作落实。

10.关于“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形成合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测评价工作,以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为抓手,督促各地落实常态化管理。强化监督促进落实。制定《2023年度相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监测评价办法》,对全区54个行政村404个自然村开展监测评价,实现“一月一检查、季度一通报”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完成监测评价4次,发布红黑榜”1期。二是以压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成本为目标,提升村民自主意识,推动建立健全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加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运用“积分制”,全区行政村“积分制”推广实现全覆盖。设立“村庄清洁主题日”,动员干部群众、社会民众等广泛参与。三是进一步完善监测流程。在开展监测评价中,联席办成员单位参与整个监测评价全流程,同时做好观测打分,对村庄环境进行整体评价,形成工作记录档案。

11.关于“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指导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过多次实地座谈调研和集中讨论,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二是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准备工作。将下发开展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方式等,为明年工作启动做好准备。三是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去年底我局开展了针对优化调整租期调研工作,于今年3月份草拟了相关通知,拟调整优化合同租期。针对收取土地占用费未进入平台的现象,经实地了解情况并咨询律师后,计划将土地占用费统一调整为“占有使用费”,并明确了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要求。四是对全区经营性房屋建筑物进行了排摸,指导乡镇对有证资产在符合各类规划的前提下进行改造提升,提高资产出租率。结合抛荒地整治工作,要求乡镇整治完成后符合相关条件的,要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做到“应租尽租”。

12.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相城区地产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将全年的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及相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重点涉农板块。其中,2023年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抽检1460批次,地产农产品快检任务5000批次。上半年,全区已开展例行监测(监督抽查)998批次、上半年抽检数量占全年任务的68.4%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2900批次,上半年快检数量占全年任务的58%;例行监测和农残快检合格率均为100%、巡查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1045家次。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开展乡镇监管员及协管员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实操培训1期,参训11人。印发了《关于公布<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产品主推目录>的通知》,开展种植户科学用药技术培训4期,参训120余人次,指导农业生产主体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13.关于“执法监督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打假行动。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抽检农资产品15批次,查处违法案件3起,处罚6681元;立案调查1起,移交案件线索6起,处理投诉8起,办理上级交办案件线索3起。二是强化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以辖区河湖水域“四清四无”、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清理整治、长江禁捕执法“春季百日攻坚”专项执法、长江“十年禁渔”巩固提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全区“十年禁渔”工作深入开展,上半年全区共出动执法艇690余艘次、执法车辆540余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100余人次,组织开展夜查等联合执法167次,收缴电鱼工具18套、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148艘,收缴清理丝网、地笼网等非法网具8260余张(顶)。加强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禁用渔具、涉渔“三无”船舶集中销毁仪式3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巩固“十年禁渔”工作成效。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农机安全检查8次,出动执法和检查人员32人次。四是制定并实施《相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动物诊疗等环节监管,开展监督检查41家次。

14.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局党组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个性清单责任梳理,将专项资金、农药集中销售等列入班子成员个性清单,强化对重点领域跟踪监督。二是严格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科室负责人与所属人员之间做到全覆盖,凡谈话、必记录。三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工作,进一步排查各科室廉政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明确防控措施,廉政风险清单分解到科室、到人,突出对重点工作领域廉政风险排查。

15.关于“债务长期不清理,面临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会计事务所已对区粮食购销公司清资核产,并对应收账款进行梳理,由律师事务所对债务主体、账龄等进行核查,对债务主体发函催讨,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法律意见书结论,对该公司账册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16.关于“政府补贴项目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全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管,印发了《关于印发<相城区2023-2025年度农药“零差价”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对相城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年度目标任务、年度考评要求等内容均予以明确。同时,对全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第三方服务单位的监管要求明确写入招标内容和政府采购合同中。二是加大对政府补贴项目的监管力度,及时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项目进度,同时加强对板块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已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了对第三方服务主体及基层配送网点的一季度监督检查和日常考评。

17.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对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广告费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修改完善《相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与区采购办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政府采购最新政策标准。2023年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广告费等采购严格贯彻落实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每项采购开展前都要进行审核把关,按照采购内容确定实施标准,制定了采购内部控制流程图,对采购过程开展全流程监管。

18.关于“监管不严,未做到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项目资金清算工作。针对巡察中提出的问题,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相关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进行了清算,已将应收回的市级补助资金及时退回区财政。二是制定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使用流程,督促各科室加大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19.关于“统筹不够,效益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中提出的问题,2019年相关项目单位提出取消项目申请,我局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申请取消该项目,市级下达同意取消该项目的批复,我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当年度项目单位已将财政资金退回区财政。二是修改完善《相城区农业农村局涉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城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加强资金统筹,确保资金下拨前各项手续完备,确保资金及时支出、合规支出,确保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0.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资金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中提出的问题,2020年根据项目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提请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后,市级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2个项目进行了验收,2个项目均通过了市级验收,我局会同财政局对相关建设项目资金进行了清算,当年度相关应收回市级补助资金已退回区财政。二是严格执行上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区级预算资金管理要求和本单位项目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申报、立项、批复、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各环节,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限内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涉及内容、资金等变更的,及时做好变更、批复手续,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流程有序规范、资金合理有效。

21.关于“整改未完全落地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区粮食购销公司账上货币资金按照区级相关会议精神进行划转处理,对该公司所有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并对该公司账册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完成后续相关工作。二是已将专项资金管理列入局领导班子个性清单。制定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重点围绕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进一步督促各分管领导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整改内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责任意识再提升,确保问题有力推进。紧盯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到人,紧扣时间节点,确保问题按时保质保量整改完成。三是建章立制再细化,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在问题整改落实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注重个性、共性问题分类整改,进一步总结提炼经验,推动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181170;邮政信箱:苏州市相城区农业农村局(阳澄湖东路89号楼);电子邮箱:nyncj@szxc.gov.cn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