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区国资办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9/11    阅读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117日至12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国资办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313日,巡察组向区国资办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国资办党委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全力做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站位,严肃态度,高度重视问题整改

国资办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安排整改工作,明确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相关事项,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研究,反复讨论,制定出台《区国资办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相国委〔202311),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明晰化、任务清单化、整改具体化。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22项,长期坚持问题3项。

(二)强化组织,上下联动,切实压实整改责任

国资办党委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国资办党委书记、副主任沈大春和主任朱雪花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亲自管,及时跟进督办、定期研究落实,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围绕分管领域问题和整改措施,要求责任科室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吸取教训,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措施,强化整改实效;责任科室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注重团结协作、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有效保证了整改措施落实落地、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三)聚焦问题,狠抓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国资办党委把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同全面推进国资国企工作结合起来,同今年确定的任务目标结合起来,一手抓目标推进,一手抓工作整改,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整改、工作两不误、双促进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4次、党委会议3次,剖析问题形成原因、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集中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同时,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健全管理机制,及时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共修订、出台《国资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国资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国资办档案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7项,出台《相城区区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相城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国企监管制度6,切实巩固整改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学习贯彻效果不明显的整改。

1)国资办及区属国有企业根据《相城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相委发〔202245号)有序推进改革工作,20234月底已完成区属国企改革,完成了集团设立、子公司设立、业务调整、人员调整、公司审计等,形成“1+5”国有资本架构

2)区属国有企业正在加大产业园区等载体建设,如城投集团正在开发建设黄桥生物科技产业园、航空航天产业园、春旺智能制造创新港等项目,为新经济产业集聚强化空间保障;

3)研究并调整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先进材料三个新经济产业基金运营方案,转由金控集团运营管理;

4)改革后,各区属国企已制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各项经济指标三年取得明显增长,已发文上报至区国资办。

2. 关于学习贯彻的开拓性不强的整改。

1)除存量混改外,区属国有企业一直积极与民企合作投资设立混改企业,截至20235月底,区属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中,合作设立的混改企业共有11户,如市政集团与中亿丰、上海城建城市运营公司合作成立苏州申亿通智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隧道养护业务;

2)市政集团正在大力推进下属相城检测公司新三板上调至创新层工作;

3)出台《苏州市相城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鼓励区属国企积极申报苗圃工程。

3. 关于国投公司实体化改革仍未到位的整改。

1)国投公司按照国资办委托,开展人员管理、产业招商、检查督查、业绩考核等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关于人员管理。一是协助国资办优化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流程,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2023年,区属国企计划招聘人员共计192名,目前已完成第一批区属国有企业77人公开招聘工作。二是协助国资办优化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方式与范围。在相城区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培养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选拔方式更加多元,选拔范围更加广泛。优化后选拔方式分为内部竞争上岗、跨公司竞争上岗、个别提拔、市场化选聘,其中全区区域重点发展项目综合选拔专项人才可报名参加内部竞岗、跨公司竞岗任一副职岗位,市场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广开视野选拔优秀人才,真正实现能者上,进一步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构建企业人才晋升良好生态,加快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产业招商。国投公司协助国资办精准产业布局加强合作。20232月,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携21家市属国企与区政府签订支持相城双中心建设合作协议,4个企业揭牌,10个项目签约,签约金额达125.2亿元。截至目前,中新产投、数字苏州等5个项目均已落户相城;生态文旅集团与康养集团合作成立的苏康养相养健康养老公司正在线上登记审批中,东吴相城国资并购基金项目已提请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苏州城投环境科技公司、莫阳TOD项目开发、供应链金融服务等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关于检查督查。为加强国资监管,促进区属国有公司提质增效,国投公司协助区国资办针对区属国有公司2022年度以来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制定下发《2023年度区属国有公司督查工作方案》,计划对区属国有公司的年度基金投资、物业、环卫业务以及其他需要重点关注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基金投资、物业管理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规范国有公司的经营行为。

关于业绩考核。协助区国资办在区属国企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营业绩情况专项审计的基础上,结合区有关考核责任单位对相关考核指标意见,逐条逐项厘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综合研判评分,形成了考核初步结果。同时,协助区国资办在参考2023年度苏州市属国企考核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区属国企全年发展目标任务,起草了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并多次修订完善,协助国资办向部门及区属国企征求了多轮意见,形成了2023年度《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并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协助制定并下发了《2023年度相城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22022年底,区委、区政府印发了《相城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相委发〔202245号),进一步优化国投公司定位,明确国投公司要聚焦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产优化布局。

320235月,国资办与国投公司签订了2023年版委托协议书,优化委托事项,具体包括国有资本运营、国有资产优化布局、镇债区管相关工作、棚改融资资金管理、三优三保资金管理等,主要情况如下:

关于国有资本运营。2023年初,国投公司获评AAA主体信用双评级,提升了全区国企融资能力。4月国投公司发行了10亿元私募公司债,利率3.47%,创2023年地市以下同类产品利率全国新低。在国投公司担保下,城投集团发行了5亿元公募公司债,利率3.33%,创2023年以来同类可比债券利率全国新低;

关于国有资产优化布局。国投公司正在牵头区属公司与东吴证券合作设立投资并购基金,拟通过收购经营性资产,加速优化国有资产布局;

关于镇债区管。国投公司要根据《相城区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城区国有非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城区区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对镇债区管的板块(望亭、黄桥)以及区级参股镇级公司的合资公司的融资计划和举借债务进行审核;

关于棚改融资资金管理。国投公司对贷款实行全流程管理;

关于三优三保资金管理。国投公司对贷款实行全流程管理,做好指标归集和交易管理。

4)国资办加强对国投公司高质量考核,将国资办委托事项办理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分值50分(高质量考核满分200分),通过考核督促国投公司做实做优。

4. 关于强化主业监督不够有力的整改。

1)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区国资办已牵头完成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整合区属国有公司的相近业务,聚焦主业发展,按照业务关联度,将重合的业务最大限度集聚到单个集团,减少区属国有公司之间同质竞争。其中:原交投集团与原水务集团合并成立市政集团,核定主业为市政建设运营和专业技术服务等;原生态集团与原文商旅集团合并成立生态文旅集团,原生态集团的存量地产开发建设等业务已划转给城投集团。通过战略性重组、系统性调整、专业化整合形成一批定位清晰、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引领带动作用显著的现代化企业集团;

2)印发《关于公布区属国有企业主业的通知》(相国资委〔20236号),进一步明晰各区属国企主业,每家公司不超过三个主业,优化布局结构,推进资源整合

3)按照区属国有公司新核定的主责主业,区国资办严格审核本年度新增投资项目,如已审批的市政集团度假区清水村给水管道优化提升工程、生态文旅集团悦季元和酒店景观提升工程等,保证改革后的企业经营发展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如生态文旅集团提出的收购元联绿化股权事宜,因不符合公司目前主业方向,未予审批;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公司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意见》(相国资委〔20212号),区国资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国有公司投资项目计划及调整计划的审核,聚焦主业发展,严控非主业投资。

5. 关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还有不足的整改。

1)制定出台《苏州市相城区区属企业外部董事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外部董事工作原则、履职要求,进一步健全外部董事工作机制;

2)组织外部董事履职培训、座谈等,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进一步提高外部董事履职能力;

3)根据《层转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取消地方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和监事的函〉的通知》规定,20235月取消区属国企专职监事,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法规修订情况取消公司监事会设置。

6. 关于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1)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研究,2022年区国资办党委专题研究企业党建工作2次,制定出台《关于在区属国有企业中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国委〔202221号),围绕5个方面11项内容,全面深化提升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基层落地落实。2023年制定《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相国委〔202310号),包括7个方面,共22项内容,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制定《关于全面深化区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相国委〔202314号),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和责任主体,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深化提升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区属国有企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2)科学设置党建考核指标,自2022年以来,区属国企考核已纳入全区高质量考核体系,部分指标运用格次赋分法进行考核。20222023年度相城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占比提高至50%。主要从政治引领、理论宣传、党的领导、组织建设、人才培养等10个方面进行考核,提高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履职质效。

7. 关于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区属国企重点业务的监督检查,2022年对金控、文商旅集团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原六大集团的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工程发包管理以及城投、生态、文商旅集团的酒店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20235月完成了金控集团基金投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8.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

1)强化落实党委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党建述职报告中报告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2023年制定出台了《苏州市相城区国资办党委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相国委〔20239号),并形成区政府国资办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表,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将该项工作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中,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提升党委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根据《相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调整方案》,区国资办纳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全年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相关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等,并做好记录保存。20235月党委会专题学习关于建立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实施监督纳入《区政府国资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320235月修订了《区政府国资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明确报销流程,规定审批人员,规范报销行为。

9.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到位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范围,20235月修订《区政府国资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国资办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2)根据决策制度,单项支出1万元(含)至3万元(不含)的资金款项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单项支出3万元(含)以上的资金款项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3)严格落实议事决策机制,坚持一事一议,党委成员在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时,切实履行职责,逐个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书记严格执行好末位发言制度。党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之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10. 关于压实国企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

1)与区属国企签订《2023年区直属公司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围绕12个目标任务,督促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确保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层层落地;

2)加强对企业权力运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管,抓好企业改革发展关键业务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20235月底完成国资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及时了解各公司廉政建设、违法违纪情况,形成廉政风险点;定期组织企业纪委书记、分管企业廉政工作负责人进行座谈,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廉政建设情况,违纪违法案件等;

3)加强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监管,20235月印发《相城区国资办工程专业派遣人员收入结算以及考核暂行办法》(相国资〔202311号)、《相城区国资办财务专业派遣人员收入结算以及考核暂行办法》(相国资〔202312号),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严格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420235月印发《相城区国资投资工程造价协审单位考核管理与费用结算办法》(相国资〔202313号),对协审单位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并经查实的严重违反纪律或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实操与投标不符的,对协审单位的评审资格予以取消;

5)城西污水厂配套泵站改造工程协审单位为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到移送处理书后,国资评审中心对主审、技术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停止向该公司项目分配。同年协审单位考核时,由于该项目造成偏差,该单位考核排名末位淘汰。

11. 关于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不规范的整改。

1)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0235月修订了《国资办会议制度》《国资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大额资金上会讨论标准,单项支出1万元(含)至3万元(不含)的资金款项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单项支出3万元(含)以上的资金款项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2)对《国资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严格明确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由各科室(中心)负责编制、执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存在预算调整情况的,按预算调整程序实施;经上级政府同意急需追加的资金预算,履行区政府审批手续后实施。

1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

1)启用江苏省预算一体化系统,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编制、经费支出、凭证编制等事项,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规定,杜绝了会计凭证记账、审核为同一人的情况;

2)修订《国资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规范报销附件材料,明确财务报销审核流程及各项标准,强化财务报销审核机制。

13. 关于“‘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的整改。

120221223日前已立行立改,已收回超标金额,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审核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修订《国资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规范培训费相关标准,加大审核力度,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制度;

3)组织学习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明确各项开支标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14. 关于阵地建设和舆论引导能力尚显薄弱的整改。

1)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持续加大国资国企业务宣传,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属国企按照《苏州市相城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

2)党委书记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坚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工作不放松。加强对职工个人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20235月召开国资办主任办公会议,要求全体同志签订《个人网络行为规范承诺书》,同时要求区属国有公司与新入职员工签订《个人网络行为规范承诺书》,各公司已按要求完成签订。

15. 关于党组织建设不重视的整改。

1)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及时向区属国有公司下发换届提醒函。20231月国资办机关党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已通知金控集团、城投集团党组织及时做好换届工作;

2)规范党组织组建程序,严格审批流程,制定出台《苏州市相城区国资办党委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深化区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下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手册》到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求各公司党支部严格履行审批流程,履行请示、批复手续;

3)国资办机关党支部已于20222月完成增补支部委员工作。国资办党委已将相关支部建设问题反馈给市政集团党委、生态文旅集团党委,并要求全面排查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16. 关于党务公开、民主评议不规范的整改。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要求,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和程序的相关学习,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4名,严格按比例评选优秀等次4名;

2)规范党建经费使用。进一步加强党建经费的预算管理,强化党建经费使用规范的审查,严格执行党建经费专款专用,按照《区国资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单项支出1万元(含)至3万元(不含)的资金款项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单项支出3万元(含)以上的资金款项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3)认真履行党费收缴责任。截止目前,国资办党委下属党组织已对少缴纳的1719.53元进行补缴。目前党费收缴由专人负责,严格做好收缴手续。

17.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效果不佳的整改。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32月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全体国资办党委成员参加会议,围绕六个带头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33月专题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巡察问题,深刻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摆正姿态寻找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举措和下步工作建议。国资办机关党支部于20233月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总结党支部2022年工作情况,通报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会上,每位党员逐一发言,谈思想谈差距,党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工作进行针对性发言,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2)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和廉政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区国资办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职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编制廉政谈话登记表,做好谈话记录,已完成2023年度谈心谈话工作。

18. 关于“‘三会一课活动不扎实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拍照留痕,及时完成会议记录与资料归档;

2)加强台账资料归档意识,202111月起,区国资办有1人专职负责系统党建、支部党建工作,相关台账已建立。

19. 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的整改。

1)及时招录引进新人。20229月之前,我办行政编制空4个,20229月入职2名公务员,20237月入职2名公务员,充实年轻干部队伍,储备人才力量;

2)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均衡分配新入职公务员至各科室培养,其中产业综合科2人,发展改革科1人,考评督查科1人。着眼于中层干部队伍梯队化建设和长远发展,重视年轻干部职业发展规划,加强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注重锻炼历练,加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0.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整改。

1)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的具体操作,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加强人事业务学习,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要求,标准化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规定,任前公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规范干部调整的文书档案材料记录和整理工作,强化层层审核工作机制,对缺失的材料及时归档,对未规范的材料整改到位,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严肃性。

21. 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够严谨的整改。

1)强化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培训。按照档案管理及审核要求,定期更新干部人事档案,及时认定三龄一历等重要信息,分类不合理的档案重新分类与装订,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2)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区政府国资办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档案管理,维护档案完整性,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适时分批次逐步向电子化档案转换,优化档案管理和制作环境,明确专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22. 关于巡察整改责任没有完全压实的整改。

120234月出台《相城区区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属企业依资产负债率不同对债务融资进行分类分级管控,完善债务余额及资产负债率双管控机制;

2)转发《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

3)党委切实负起抓党建的责任,提升党建责任意识,强化党建工作基础。2022年区国资办党委专题研究企业党建工作2次,制定出台《相城区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年制定《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深化区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苏州市相城区国资办党委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深化提升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区属国有企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4)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和廉政监督管理,制定《区国资办廉政谈话制度》《2023年区直属公司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完成国资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及时了解各公司廉政建设、违法违纪情况,对企业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排查,形成廉政风险点;

520235月修订了财务报销制度,明确报销流程,规范报销行为。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整改。

1)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严格按要求完成党委理论中心组与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分别建立学习台账,丰富学习形式。2022年,根据区委印发的《2022年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要求,按计划完成16个专题学习,按月组织完成机关党支部学习与主题活动。2023年,制定《2023年相城区政府国资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按月按计划完成专题学习,202315月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内容学习;机关党支部按月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与党日活动,如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开展清明祭扫、廉政教育等;

2)坚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工作不放松,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发布《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区属国资系统基层党员冬训工作的通知》,制定冬训学习计划。冬训分为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其中集中学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27日,在区会议中心(在水一方)围绕廉政专题、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学习;第二阶段在冯梦龙廉政文化培训中心,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解读等7个课程学习,根据要求制作视频,完成冬训总结。开展国资系统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主题大讨论活动,累计开展12轮,参与410人次,完成心得体会120篇。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自行开展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方面学习。

2. 关于主动学习意识还不够强的整改。

1)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深化区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苏州市相城区国资办党委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领导干部述职工作中,全年国资办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加强思想理论学习,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学习、专题培训、交流研讨、实地参观等,丰富形式,从严治学,20235月区国资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敏锐性、主动性。

3. 关于联建共建活动有待完善的整改。

1)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党支部建立三册两记录组织台账档案和一表四书党员个人档案管理体系,并要求区属国企每年报送三册两记录一表四书档案至国资办;

2)加强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指导。2022年区国资办党委对区属国有公司基层党组织开展走访调研,并形成2篇调研论文。2023年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工作,及时掌握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与党员思想动态;

3)加强与北桥街道寺泾社区联建共建,创新党建共建活动载体。2023年已与寺泾社区开展2次共建活动,助力老小区整治行动,通过年轻党员义务劳作,让老小区焕亮新面容;开展学习座谈会,邀请老党员结合个人生活经历对中国共产党党史现场授课、分享。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共建活动,充分调动机关党员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长期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一个阶段的集中攻坚,国资办党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仍需长期保持、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管党治党责任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补齐补强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继续加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持续加强警示教育,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全覆盖抓好廉洁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筑牢干部廉洁防线。

(二)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举一反三,将问题整改与推动工作提升结合起来,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运用整改成果,加强综合分析,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建章立制,推动整改落实实现常态、长效。在三重一大、国企改革、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坚决防止整改不到位和旧病复发等问题。对易反复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做到当下改长久立并重,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有效提升国资国企工作整体效能。

(三)坚持巩固成效,持之以恒推进事业发展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来落实,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深入推进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补齐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作为后续整改的重点和关键,压实责任、深化整改。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工作,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85181232;邮政信箱(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11号楼;电子邮箱:szxc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