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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相城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9/21

1.福泉市马场坪街道黄丝卫生院违规国内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2月,黄丝卫生院将原办公房出租未入账8000元租金用于干部职工及部分家属到荔波县旅游。2017年7月,院长王启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院长汪云开、孙遇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学校管理中心原主任刘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刘洁在2013年至2015年负责学校基建工程期间,分别在每年春节前接受他人红包共计4500元。2017年7月,刘洁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威宁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舒成斌违规国内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舒成斌到南京参加培训结束后,擅自滞留3天并更改返回行程,违规报销差旅费1294.5元。2017年6月,舒成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报销经费。

4.贵安新区湖潮乡卫生院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问题。经原院长杨全新召集院务会研究决定,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该院原副院长谭兴友组织卫生院职工到云南、海南三亚旅游,花费公款共计5.96万元;杨全新安排通过开具普通发票等方式,共计套取资金41873.3元,用于发放在编职工绩效和院务会成员补贴。2017年1月,杨全新、谭兴友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公款旅游费用由相关个人承担,套取资金全部予以收缴。(贵州省纪委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