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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问责3起生态文明建设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相城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7/17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维度,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上级部署,全区各板块及相关部门扎实开展“263”专项行动,但仍有部分企业监督管理不严,顶风违法违规,多次被行政处罚,依然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生态文明建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王泉宝在担任相城区黄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期间,对废水处理排放工作监管不力,导致该公司水污染物排放经常超标,先后多次被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1575592元。王泉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邹泉根在担任相城区渭塘镇渭西污水集中处理厂法定代表人期间,疏于监管,履职不力,导致该厂在污水排放和污泥集中处理工作上多次被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省环保厅通报曝光及行政处罚,在“263”专项行动中也先后被省、市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邹泉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吕伟在担任相城区渭西星火五金厂法定代表人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该厂连续三次被相城区环保局给予行政处罚。吕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被追责的三起典型案例,既有集体企业的负责人,也有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但都是党员。他们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没有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要求,监管好本企业的环境治理工作,反而顶风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多次处罚后仍屡教不改,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们要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要切实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党员企业主在企业经营中要时刻不忘党员身份,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积极响应“263”专项行动,主动转型升级、严控不达标排污等,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者和先行者,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要切实担负社会责任。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要兼顾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自觉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企业的利润,为子孙后代造福。

三是切实强化监督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监管不严、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强司法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环境保护违法问题,不姑息,不手软,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相城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监察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