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相城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0    阅读次数: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112日至1215日对区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322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住建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针对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1131项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整改落实“三清单”。为切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住建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科室(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强力推进整改,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落实督办,按序推进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新城建等新要求新任务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有序推进落实任务。印发《相城区开展新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2110月,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试点经验交流会在相城举行,进一步借鉴各地先进经验,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获批江苏省首批车联网先导区和江苏省首个数字交通示范区。

二是积极申报示范项目。区新城办联络各专班及企业已推选16个项目申报“新城建”试点示范项目,涵盖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智能制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等示范项目领域,待市住建局公布入选项目后纳入区级项目库。

三是抓好重点争创特色。制定推进新城建项目计划表(2021-2025),2022年上报项目5个,涵盖新城建运行管理平台、智能制造和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下阶段将重点开展建筑产业化、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建设等工作,统筹引领产业发展布局,培育新城建特色亮点,助力城市品质不断提升。

2.关于住房保障等民生实事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在摸清板块实际的基础上,下达个性化任务,指导属地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任务。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方面:2018年以来,城镇棚户区(危

旧房)改造新开工项目33208套,将与板块进一步加强沟通,确保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按照计划完成。

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方面:2021年底已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465套,2022年计划筹集5500套,已筹集3919套,将通过存量纳入、新增、改造等更多方式筹集,确保十四五末完成2万套。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面:制定《相城区老安置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组织板块编制提升改造年度实施计划,2022年对10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确保按计划完工。同时对全区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排摸,形成全区2000年前建成老旧小区2023-2025年改造计划。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面:已分解下达2022年度目标任务,并有序推进增梯工作,将加强政策宣传和专业指导,确保增梯任务高质量完成。

3.关于上级行政赋权承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目前正在对接市级部门完成赋权手续,承接赋权事项429项,将把余下的权力事项承接到位,确保“需接尽接”;二是对工程招投标和既有建筑条线开展行政处罚;三是推行线上执法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系统办案;四是邀请苏州市城建监察支队围绕住建领域行政处罚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培训,为全面承接市级赋权做好充分准备。

4.关于行业管理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项目实名制管理方面:建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及时通报预警实名制管理有问题的项目,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项目责任单位记录企业不良行为扣减企业信用分,情节严重的实行市场准入“一票否决”,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项目消防验收方面:及时向属地建管部门、消防大队通报验收不通过项目情况,协同做好管控工作。

市政工程方面:根据《相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市场化改革方案》规定,与区交运局联合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理清执法程序,形成有效管理机制。

招投标管理方面:加强日常监管,按照监督重点环节,实施项目启动招投标程序前的多人检查制、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随机抽查制,以及项目招投标结束归档时的兜底复查制。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严格实施投标人不良行为和标后履约检查,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做到监督和检查两手抓,同时加强政策法规的宣贯学习,全力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5.关于委托第三方服务质效打折问题的整改。

第三方检查服务方面: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模式,选聘具备资质的2家及以上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

工程档案归档管理方面:积压项目已全部由建设方取回,所有项目档案整理制作基本完成,排队审核入库。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城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管理的通知》,组织区内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开展线上宣贯,通过发放书面催报通知书和开展行政处罚等形式,督促企业履行归档义务,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和归档效率。

6.关于安全重点工作推进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城镇燃气方面: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储配站储罐及管道已于20225月完成注水,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既有建筑方面:印发《相城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关于迅速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制定《苏州市相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排查发现的“疑似严重损坏”自建房进行复查复核,对“严重损坏”自建房实施安全鉴定,建立CD级危险房屋清单。分类制定“一栋一策”方案,按计划完成解危整治。

农房建设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相城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板块制定的实施细则,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严把农房建设底线,明确建房资格,规范农房审批程序;加强农房施工管理,明确建房人、承建人和各地要求,鼓励有资质施工单位和专业队伍承接建房活动,强化镇、村两级网格监管队伍,同时积极探索购买第三方监管服务,充实监管力量。

7.关于群众少跑腿的认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第七条等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区级部门、属地建管部门、内部业务科室联动,推动工资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做到不推诿、不扯皮,着力提升农民工工资调处效率;召集责任科室全体人员集体谈心谈话,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定期通报农民工工资处置情况,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规范处置。

8.关于干事担当的主动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20171028日起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将作为其唯一身份证明,不再需要另行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根据《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推进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入网信息公示和从业人员实名信息登记。加大对入网、未入网的中介机构检查力度,重点督促未入网中介机构在“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并联合市场监管局定期开展中介机构“双随机”检查。

9.关于群众高频反映问题解决有待压实问题的整改。

房屋质量投诉方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件处办效率的通知》,明确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投诉处办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质量投诉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研判相关管控措施,压降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及竣工交付投诉率;常态召开全体监督员会议通报作风问题,要求全体监督员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心,提升服务意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互动交流、线下考试等多种方式,提升监督员工程质量监管业务能力。

物业管理方面:充分发挥区物业服务行业党委作用,借助“红色物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已可凭房屋编号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内查询个人维修资金信息,将进一步完善推广《相城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流程》《相城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材料清单》《相城区维修资金宣传手册》等,畅通维修资金信息获取渠道;严格按照《相城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相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分类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住房保障方面: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加大监管惩处和政策宣传力度,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减少信访投诉发生几率。

1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问题的整改。

持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学习。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明确年度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2次,目前已开展1次,剩余1次拟于11月专题学习。

1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研究制定《2022年度相城区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清单》22条、《相城区住建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项目任务清单》21条,进一步明确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年度工作重点、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等,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充分实现两者有机融合。

12.关于对意识形态各类阵地的管理有待夯实问题的整改。

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及时将风险隐患吸附在当地化解。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强化安全运维和内部风险管控,把网络意识形态列为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和问题。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坚持集中联合研判,有效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13.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还未层层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突出落实主责主业,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1次局长办公会,科室(部门)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充分发挥上下畅通集体决策的作用。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和全局干部作风建设大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在全局青年干部培训课程中融入《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教育课,邀请党校老师专题讲授。今年以来,局党组通过召开年初作风建设会议、半年度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形式,增强法纪观念和作风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

14.关于监督执纪还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

各科室(部门)分析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制定完善制度措施,实施精准防控。严格落实定期谈话制度,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强化纪律执行,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今年以来,累计谈心谈话300余人次。

15.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够严格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均由局党组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操作流程。持续强化党组中心统领作用,充分体现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16.关于第三方服务风险须严格管控问题的整改。

城建档案第三方服务方面: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已上线,实现不见面审核验收,提升归档效率,近期归档项目均陆续录入新系统。

白蚁防治药品采购存储方面:加强白蚁药品仓库日常管理,建立《药品租赁仓库管理制度》《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租赁仓库等安全管理和药品领用核对制度。认真核对药物使用情况,实行科室工作人员AB岗,定期由非白蚁工作人员对库存核查,确保药物实际用量和库存相符合。

白蚁防治外包工人方面: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本年度白蚁预防灭治劳务公司。目前市住建局正在起草苏州市白蚁防治工程定额标准,待标准发布后,将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白蚁防治技术服务招投标。

第三方合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件要求采购第三方服务,履行第三方服务合同审批和用印审批手续。根据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支付节点进行资金支付,并与第三方服务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17.关于“‘四风问题须严格查究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抓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全局廉政教育,打好“预防针”,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二是常态开展科室、部门谈心谈话,不定期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参加,通过重申纪律、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先进典型、通报反面案例等方式,做好警示教育提醒;三是适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组启动签发监察建议,倒逼业务科室严守底线红线,理顺“亲清”关系,做到不越界;四是持续强化内部管理,向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重申廉政纪律,坚决依法依规、从严从紧处理。

18.关于合同管理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明确第三方服务技术合同付款时间要求,同时建立款项支付预审、复审、终审制度,将支付时间节点作为必审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与完成工作量,对采购的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付款。

1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还需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2020年智慧工地示范项目专项补助经费中剩余费用,已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升级,严格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支付。进一步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及财务制度支付款项;要求工作人员学习巩固财务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掌握工作要求,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关于预算执行还需精准问题的整改。

因疫情导致20202021年工程项目开工不足,白蚁施工量远低于预期,导致库存积压;2021年预算虽然进行调整,但采购数量依然偏大,库存药物偏多。2022年以去库存药物为主,综合疫情后复工情况,已在2022年半年度预算调整时核减到位,2023年将根据实际需要,精准制定年度预算。

21.关于党建引领意识和作用发挥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截至8月底,共开展“午间一小时”学习60余次、党员大会约10次、主题党日30余次、党总支书记上党课1次、支委会30余次等。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城区住建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严格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22.关于党建工作特色亮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创新聚力行业发展动能。以“1+N”党建矩阵形式,组建全区住建领域企业党建联盟,发布“砼心聚合力 共筑数智城”党建品牌,在党建共建、业务互联、数字化智慧化发展等方面达成优势互补,畅通企业互帮互助、共创共赢渠道。充分发挥党建联盟、结对共建的“乘积”效应,举办“砼心聚力 共谋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向联盟企业党支部授旗赠书,以高质量党建赋能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与区城管局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二是探索党建融合服务实践。积极打造“红色物业”党建品牌,建强“红色堡垒”,物业行业党委与全区140家物业服务企业、303个项目负责人签订《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全方位构筑小区疫情防线。上报“砼心相筑,‘红色卫士’护航安全生产”书记项目,充分发挥“砼心相筑”行动支部品牌效应,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能力的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党建联盟、结对共建的“乘积”效应,从“党建引领”根本上出发,在“优势互补”关键上用力,在“成效检验”目标上落脚,加强互带互动,强化融合协作,利用好联盟结对共建资源,打通“教育学习”与“业务交流”双通道,探索党建、业务、服务融合发展新实践,围绕党建困难点、业务工作交汇点,坚持创新创优,以党建“融通”、服务“畅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动行业服务提质增效。同时,积极推进党群一体化建设,建立党工团妇“四位一体”联动共建机制,形成党群组织优势互补、共建互促、同步提振、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23.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上半年,共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4次。疫情期间,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居民小区、建筑工地、隔离点参与疫情防控,发动70余名干部职工,其中党员60余名,支援20余轮共计900余人次核酸检测工作。组织成立26个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督查组,深入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公园景点等区域抽查检查,已累计200余人次参与。今后,将重点针对物业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处置等条线领域,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充分发挥砼心相筑行动支部引领力,用心监管工程质量安全、贴心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争做服务标兵、勇当攻坚先锋。

2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存在倒置情况问题的整改。

加强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文件要求,全面梳理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坚决把好程序关。

25.关于干部教育培训不足问题的整改。

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持续9周时间,以“理论教育、能力提升、拓宽视野”为主题,通过集中培训和形成调研成果,进一步完善知识体系、提高履职水平、推动行业发展。目前已邀请党校、高校专家学者开展集中培训9次、开展现场教学2次,参训人员共计500余人次。在建筑施工方面,年初至今开展了春季培训、业务培训大讲堂等5期课程,切实提升青年干部的履职水平。

今后,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推荐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和技能大比拼等。通过科室内分工调整、跨科室部门轮岗等交流形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住建干部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26.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已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回头看,及时补充完善、整改归档。严格落实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27.关于案卷制作有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27月邀请市住建局相关科室领导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处罚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督促执法人员按要求进行案卷制作归档。在今后工作开展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执法流程,全面推行案件在线办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环节步骤,规范行政处罚执法流程,提升案件办理实效与质量;继续认真执行执法三项制度,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行政处罚审核工作。

28.关于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有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视相关责任主体不同违法违规情节及整改完成情况,实施规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

29.关于行政检查程序有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常态化开展监督人员业务考核,重点考核监督员现场执法检查程序和业务档案规范性,形成通报制度引以为戒,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业务培训,明确执法检查要求,规范执法检查程序,明确执法检查文书发放要求,实行2名执法检查人员现场签字。

30.关于对照省委巡视问题整改问题的整改。

围绕“精准搬迁”,督促各地着力推进安置房地块、拟上市经营性用地等重点项目的搬迁工作,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进程。科学排定2023-2025年安置房建设计划,重点突出竣工交付进程,至2025年底,全区层面解决人等房情况。严格按照《高质量发展个性指标考核实施细则》要求落实相关考核工作,推进征收(搬迁)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完成。

31.关于对照区委巡察和审计问题整改问题的整改。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形成固定资产清单明细,统一集中编号登记管理,建立明细账和实物台账,账物相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定期学习资产管理方面文件,提高对科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三、推进持续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以来,全局上下能对号入座,逐条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问题的落实,充分运用整改成果推动住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面从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管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务求实效,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坚决遏制问题再出现。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做到不松劲头、不打折扣,坚持常态长效落实,并定期开展“回头看”,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注重预防,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围绕“以巡察促工作”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将巡察整改成效和住建行业发展有力结合起来。围绕内部管理、行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执行力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对苗头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182360;邮政信箱: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6号楼;电子邮箱:xcqzjjbgs@163.com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