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10    阅读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1111日至1223日,区委巡察组对科学技术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3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科学技术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科学技术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时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整改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巡察整改工作全局,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任务,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313日,接到巡察反馈当天立即动员部署,针对反馈意见,深入研究反思,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抓好整改32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条线整改任务落实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凡涉及整改任务的负直接责任3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复盘

(二)强化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研究制定了25项共计65条具体整改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在方案落实中,一方面实施台账式管理,对存在问题对号入座,明确牵头领导、协助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安排、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另一方面健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注意成果转化,强化整改工作成效。巡察反馈以来,深挖根源、深刻反思,始终坚持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整改落实到位,能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及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与我局重点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完成,全力推动科技创新事业发展;三是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以巡察整改成果促素养提升、促执纪问责,以素养提升促履责到位、促整改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论述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扩大)会议固定议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2023年上半年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6次,均按照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是严格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专题学习两张清单,采取领导领学、专家讲学、集体研学、现场悟学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开展专题研讨。

三是第一时间整改反馈问题,在全局开展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科技创新工作重要论述集体学习和小组自学,并进行测试

(二)关于“创新主体培育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领域各角度宣传政策、申报注意事项、材料预审辅导、融资需求等内容,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通过专题培训、专家门诊、实地走访等形式,给予企业个性化辅导服务,着力提高项目认定率。2023上半年已开展高企申报专题培训10余场,培训企业超800家次,组织企业预审超500家,国网已推荐申报企业143

二是开展高企知识产权专题系列培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根据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火炬年报填报情况,全区拥有发明专利的高企为613家,同比增幅20.4%

三是加快推进高升规,努力提升企业科技含量。建立企业数据库,召开研发投入专题工作会议,督促企业研发费用应报尽报,2022年度规上工业企业年报填报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家数671家,占比65.7%2022年,全区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048.43亿元,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60.4%,列全市第32023年上半年规上工业企业中有效高新技术企业454家,较上年度增长37家,增幅8.9%

(三)关于“科创载体质量提升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孵化器的分层分类管理,探索制定《相城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评价管理实施办法》,已完成多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向社会公众公示。对全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进行梳理,苏州相城区科技创业园、链谷·众创空间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已取消区级科技孵化器备案资格已完成清退,苏州相城区科技创业园由国资公司进行管理,目前承接政府招商项目。

二是推动科创平台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充分释放仪器设备服务潜能,提升研发资源使用率和共享率。排摸建立科研仪器设备库,推动科创平台积极争创市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上半年55家企业申报苏州市科技创新券,1家科创平台申报绩效补助。

三是开展区内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工作,对20家重点平台实行局领导挂钩制度,全面开展走访调研评估,形成一平台一册分析报告。2023年一季度,区内15家科创平台累计营收超9000万元,其中技术服务收入超2000万元,新增成果转化项目10余个,累计在相孵化引进企业130余个

(四)关于“指导国家级高新区创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高新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专班机制,充分发挥高新区争先进位的统筹作用,加强与范围内六个板块的沟通协调,高效完成综评相关材料报送。

二是针对重点出口企业,加强沟通联系,重点了解春菊电器、普发电子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尽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力争不断减弱国际形势对企业外贸相关影响。

三是加强对列统企业创新发展的动态跟踪,提升研发强度和从业人员水平,持续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度高新区内列统企业营收超过10亿元的企业增长至13家,其中研发投入强度超过5%的企业有4家,研发强度4%5%之间的企业有2家,较上年度增加2家。2022年度,高新区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29.49%,较上年度提高2.0个百分点。

(五)关于“科技创新动能激发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后补助奖励资金,加强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宣贯力度,组织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超400人。2022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填报值62.26亿元,同比增幅11.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预计3.7%左右。

二是推动区内科创平台发挥技术合同输出主导作用,加强技术输出水平。2023年上半年全区组织召开7场专场培训,一对一走访企业超70家;1-5月,全区已登记技术合同27.23亿元,增幅311.95%,增幅全市排名第4

三是针对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加强辅导、强化沟通,支持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加强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获评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实现的突破。

(六)关于“科技协同创新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高质量科技成果需求库,围绕企业高成长阶段需求,梳理类别明确、信息真实的需求榜单,与国家东部技术转移中心、苏州博士创新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等技术转移机构合作,形成首批13项技术需求,总投入约5.7亿元。建立科创平台重大成果库,形成首批科创平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3项,其中11个已转化注册公司,1个正在注册,1个拟注册。

二是提升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成效,依托第二届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2023“科技镇长团杯苏州国际创新挑战赛等活动,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发布13项企业技术需求,涉及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各个领域。

三是开展高质量产学研合作活动,组织区内企业参加第二届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等高层次产学研合作活动,召开自动驾驶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研讨会、中核集团第二届科创大赛决赛、苏州市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创新协会2023年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材料产业创新—绿色发展报告会、第一期集萃材料沙龙等活动。2021-2022年全区产学研合作项目377项,上半年新增28项。

(七)关于“创新创业环境有待改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通过惠企通等大数据和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发布普惠性补助政策通知,20231月发布《相城区科技局申报月历》,公布政策清单77项,同时公布责任科室和联系方式。上半年以来,开展各类政策宣讲和申报辅导17场,不断扩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和知晓度,12345热线共收到投诉热线6件,均未涉及科技项目咨询

二是进一步做好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评审,持续加大科技领军人才引育力度,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相城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共收到申报项目58项,经形式审查、网络评审共有41项进入面试答辩(材料评审)。

三是按季度跟踪人才企业发展动态,持续收集人才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已走访人才企业30余家。常态化举办相清SHOW专场路演赛,上半年已举办6场,营造全区创新创业氛围。2022年姑苏领军人才立项数42人,较上年增长100%,达到历史新高;2022年入选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6家,创历史新高。

(八)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部门党组议事规则(试行)》(相委发〔200430号)并严格执行,修订完善《区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理清三重一大和行政议事的权责边界,对议题充分讨论并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防范决策风险。

二是修订完善《区科技局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相组发〔20044号)的要求,全面完整、真实准确记录党组(扩大)会议内容并严格监督检查会议记录情况。

三是进一步提高会议召开质量,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安排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相城区双中心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科技服务业和先进材料三年行动计划等战略性、全局性工作均作了专题汇报安排。

(九)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2022年完成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2023年完成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专题会议。

二是认真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完成制定2023年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并形成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围绕全局职能、科室职责、单位职责和岗位责任,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三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自查核实,有关单位从2018年以来的中标项目均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完成。同时对2018年以来区科技局开展的政府采购台账进行梳理,形成政府采购廉政风险点清单。

四是完善《区科技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在全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科技局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上半年共开展政府采购4笔,均根据采购需求和代理机构执业情况,从相城区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名录中研究确定备选代理机构并进行随机抽取,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委托。

(十)关于“支持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对全局干部及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以及本人社交自媒体账号运营等情况进行统计备案,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离苏严格履行签批手续。

二是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023年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科长之间、科长和科室人员之间日常谈心谈话制度,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均按要求全面开展谈心谈话。

三是上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督组组长列席区科技局党组(扩大)会、民主生活会和全区科技工作会议共计14次,对局党组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指导并监督党组决策议事制度执行。

(十一)关于“科技政策建立健全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相城区重点科技项目拨投结合实施方案》,对重点科技项目一事一议条款予以明确,科技领军人才一事一议相关条款均严格按照《相城区顶尖人才(团队)引进一事一议奖励操作实施办法(试行)》(相人才办〔20199号)执行。

二是全面梳理科技惠企政策,以精简为原则对全区科技创新政策进行全面优化,同时举一反三做好自查,学习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和失效提醒机制。经过梳理,目前由区科技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份在有效期内,其中拟保留3份、拟废止6份,同时有4份文件正在制定中。

三是全面梳理科技创新奖补事项,采取申报和直接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能享必享。2023年创新型企业集群培育奖励首次采用免申即享兑现奖励,共4724企业家次,下达资金总额3199.8万元。

(十二)关于“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相城区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科〔202180号),对各镇(街道、区)获得的区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规定,在后续资金兑现过程中做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落实绩效监控和评价监管的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做好新成立企业科协和科技工作者之家区级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制定申报通知并按要求完成项目审核、上会、公示等流程后,下达资金拨付通知。2022年涉及奖励的企业科协项目(当年无科技工作者之家项目)严格按照政策兑现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并按相关流程完成资金拨付

(十三)关于“上级资金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自查反馈问题,2021年市高企奖励于202246日发文要求下达所拨资金,由于失信行为发生在市级资金下达程序之后,市科技局明确无需回收资金。区级奖励资金严格按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拨付流程未予以拨付。

二是加快督促省级项目验收工作,已按要求将验收材料寄送至省科技厅。

三是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增加对上级科技计划项目区级配套部分资金的管理举措,统一规范资金拨付前的信用审查流程。

(十四)关于“科技项目评审验收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自查核实反馈问题,根据《相城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科〔202181号)规定,对有关项目在关键创新目标上形成高水平的标志性成果进行补充说明,区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已取消,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二是参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标准建立了具体可量化的评审指标体系,2022年度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审已于20231月完成,新增立项40家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是对《相城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科〔202032号)文件进行修订,规范项目验收组织流程,对上级科技计划委托区科技局组织的项目验收进行评审流程的统一,在项目监督管理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全流程管理工作。

(十五)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2023年已专题研究3次。

二是在认真总结2022年党建工作的基础上,谋划2023年党建工作,创新研究制定《区科技局党支部双进双服务行动方案》,开展党建引领科技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领军人才全链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能力提升”“先进材料产业能级提升”“农业科技和社会发展”7个专项服务行动

三是认真总结2018年至2021年党建工作总结中出现的雷同内容,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加强对党建总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2022年的党建工作总结中加入更多新思路、新举措、新思考,尤其注重和科技业务的结合,避免简单的复制和照搬。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健全评估反馈机制,对征集到的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反馈和提高。

(十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历次民主生活会会议主题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认真查摆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台账归档工作。

二是务实高效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民主生活会前征求的意见建议、会上的相互批评意见,一体制定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一体推进整改落实。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对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

(十七)关于“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上级科技部门的最新工作部署

二是理论中心组采用集中研学和交流研讨的方式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重要政策法规的学习。

三是结合科技工作特点,坚持学用结合,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方式,截至20236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其中交流研讨3次,现场研学1次。

(十八)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支部三册两记录组织台账档案和33名党员的一表四书个人档案进行了完善。

二是深入开展双进双服务行动计划,常态化走进基层、走进企业,牵头成立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行业委员会,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建立由局领导带队的7支小分队,上半年以来累计走访180余家企业,梳理企业问题150余条。分别与庆元社区和丰泾村开展科普惠民公益课堂和双进双服务惠企惠民行动两项共建项目。

三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进组织生活正常化,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党内组织生活内容制定上体现“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有机结合,体现党建和科技业务的有机结合;推进教育管理经常化,以学习党章党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构建科技局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制度;推进阵地建设规范化,专门开辟党建活动阵地2个,占地30平方米;推进管理服务精细化,及时接收或调出党员关系,按时收缴党费,2023年开展老党员节前慰问活动1次。

(十九)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整改反馈问题,组织党支部、支委会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等各项工作的人数要求,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参会人数29人,参会率达90.6%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查摆问题61条,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对照查摆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二十)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近两年新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排查,全面完善党员档案

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档案管理,做好党员档案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动态维护流动党员电子数据库。

(二十一)关于“落实“党管干部”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区委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大力储备和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岗位教育培训,上半年上报三项机制典型案例2篇。

二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准确把握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流程,规范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规定,对股级干部人事档案全面自查,对缺失的材料及时归档,对未规范的材料整改到位。

三是选用结合做好配备,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先进材料产业和科技招商等职能,推动专业型干部到专业的岗位做专业的事,减少专业型干部资源错配;注重在攻坚专班、对企服务、产业研究等一线、现场考察识别干部,抽调相关骨干力量赴苏州市实验室相城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配合完成苏州实验室组建挂牌等重大任务并常态化开展苏州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化激励退岗干部,为退岗干部发光发热搭建平台,区科技局2022年度项目化激励退岗干部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

(二十二)关于“责任落实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政治学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131日召开区科技局落实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精神动员会暨作风建设大会,221日组织开展扛起新使命 谱写新篇章主题大讨论,结合区委《奋力推进双中心建设,做好2023年相城区十项重点工作、高铁新城十项重点工作的决定》,形成区科技局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理清了跨越赶超的思路、明确大抓发展的导向、凝聚拼搏奋进的共识。

二是加强理论武装。建立健全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制度,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决策纳入班子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计划,切实将最新意识形态理论成果武装头脑。

三是学习研讨结合。明确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2023年相城区科学技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已开展三次专题研讨,深学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相城大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等专题调研学习,结合工作业务专题学习先进材料、科技安全、国家反间谍法等内容;购置《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等书籍,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五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加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采写、审核、推送各环节审核要求,工作落实到人。

(二十三)关于“队伍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业务学习,在全局范围开展科室业务互学,抓好一线服务能力。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了2023年第1期相城大讲堂活动,研究策划全区科技创新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基层科技工作服务能力。

是修订完善《区科技局宣传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和阵地建设,抓实抓牢信息宣传工作,明确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全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建立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202314月新闻宣传得分1185分,较去年同期上涨31%

(二十四)关于“阵地建设有待夯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企业服务与管理辅助决策平台网络安全,增加登录提示,要求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口令,使用8位(包括)以上字符,包含数字、大小写字母、特殊字符中的至少3种的密码。排查三年以上未登录的弱口令账户并暂时冻结,共计冻结569家账户。

是加强对科普教育基地日常管理,梳理更新全区61家科普教育基地基本信息,对运营不良的基地督促完善科普教育功能。积极争取6家区内科普教育基地纳入科普苏州主题科普游线路等方式,加强对我区特色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推广。

(二十五)关于“各级巡视巡察及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会召开前由综合科向各科室(中心)进行议题收集并对内容进行初核,酝酿确认后安排上会。向区委组织部申领《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簿》,另备专本记录局长办公会内容,指定专人、专本专用。上半年召开的16次党组(扩大)会议和13次局长办公会均严格落实分类、分本记录。

二是强化档案管理,修订完善《区科技局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档案管理体制和职责,明确归档制度,严格按照归档范围参考目录进行归档整理。

三是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2018年起区科技计划项目已取消,对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严格按照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明确项目团队成员变更备案制度。

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在区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区科学技术局对照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需要立即整改的已经全面整改,必须纠正的已经全部纠正,局党组也已按照要求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巡察工作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必须持之以恒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标本兼治,持续创新科技服务方式,全方面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向区委区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强化使命担当,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刻认识管党治党是根本政治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切实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推进工作的动力。

(二)突出铁腕整治,层层压实各级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区科学技术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两个确立贯穿科学技术事业全局,从严从实抓好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落实,注重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整改走细走深。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成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四)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干事创业动力。把巩固整改成果和加强党的建设成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每项制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执纪、严肃问责,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实见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紧抓纪律执行,强化监督问责,营造干事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风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85182156;邮政信箱(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10号楼,电子邮箱:9218849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