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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强化问题线索会商会审凝聚监督合力
来源: 相城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5/23

相城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制定问题线索处置会商会审工作办法,着力增强“室组地”贯通协作,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一是统筹协调,优化工作机制。统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共同研判问题性质,梳理问题清单,形成工作合力。明确所联系乡镇(街道)自行发现、区级转办、信访件排摸发现等问题线索为会商会审范围。在案件办理期间,承办人及时向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及时进行指导和协调,必要时进行协助。

二是各司其职,明确流程分工。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及线索所属乡镇(街道)纪(工)委负责对问题线索运用形态的种类、运用时间、立案形式、审查调查方向等进行讨论并形成明确办理意见;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责事项的问题线索提出意见;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线索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按照会商意见办理有难点的问题线索再次组织会审,会审意见层报纪委分管副书记、监委分管副主任签字确认后实施。

三是分类处置,强化结果运用。区分具有党员身份、不具有党员身份的监察对象及对不需要立案查处等不同情况的线索处理办法,着力实现精准处置。形成运用形态的种类、运用时间、立案形式等办理意见后,由参会人员集体签字确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将立案统计情况抄送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比对会商会审结果与抄送的立案情况,并将落实会商会审意见情况纳入年底考核评价指标,进一步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