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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宏铭、顾方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相城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6/8/25

根据中央、省市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部署,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严明纪律和规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现就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4年至2015年,相城区望亭镇迎湖村党委书记严宏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套取集体资金18.6万元进行挥霍浪费,截留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挪作他用。此外,严宏铭在组织调查期间,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严宏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村书记职务。该村党委委员、会计顾方,不仅不履行财务监管职责,还积极参与和具体实施了套取集体资金18.6万元用于挥霍浪费。顾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岗位。

上述违纪问题的出现,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全区各地各部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坚决守住纪律底线。

一、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加强纪律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管党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要敢于对种种以“惯例”、“为公”为借口的违纪行为动真碰硬,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违纪行为侵害的是群众利益,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削弱的是党的执政基础。

二、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对组织的态度,考验着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共产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申请入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要珍惜党给予的政治生命,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员干部犯了错误不可怕,关键是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积极改正。

三、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重要抓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监察局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