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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顶风违纪违规收受节礼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相城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6/12/22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相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狠抓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形成有效震慑,但在持续高压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心存侥幸、不知敬畏。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狠刹不正之风,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城市管理局环卫科工作人员田开于2016年9月9日在区委对城管局开展巡察期间,顶风违纪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节礼,造成不良影响。田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河泾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王海于2016年中秋节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给北河泾街道城管中队全体队员的节礼,且在组织调查期间提供虚假情况。王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两名同志置上级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田开在区委巡察期间不收敛不收手,王海作为单位负责人带头顶风违纪,二人违纪数额虽小,但触碰的是党纪红线、带坏的是党风政风、影响的是党员形象,必须依纪严惩。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充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管就是厚爱,放松就是纵容,对违纪党员早发现早提醒才能避免小错酿成大错,才能将党的领导真正体现到日常监督中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动辄则咎。对触碰红线、不讲规矩的党员,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肃问责,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的,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特别是“一把手”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类卡券,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监察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