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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纵深推进“法法衔接” 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来源: 相城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7/26

“在国有企业中从事检测业务的相关人员,利用其本人从事检测业务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在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受贿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针对一起检测公司工作人员集体受贿的案件,苏州市相城区纪委监委邀请区检察院、区法院开展专题座谈,就主体身份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经讨论沟通,最终依据相关座谈会纪要中的“技术服务工作不属于从事公务”这一规定,将相关人员受贿行为认定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案件审理工作作为案件办理的“关口”,是确保案件办理质效的重要环节,在审查起诉和公诉阶段始终保持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是确保案件移送质量的重要保障。

相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持续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模式和工作衔接机制,对拟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的,常态化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围绕疑难复杂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把握、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前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征求意见,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书面反馈补证意见,由案件审理室进行审核后交由审查调查部门进行补证,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退查。

为进一步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日常沟通与互动,相城区纪委监委还定期召开案件座谈会,对反映突出、亟待定论的案件,对程序、事实等方面出现的分歧及时化解,着力推动形成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的联席工作机制。此外,定期组织案件承办人员参加庭审旁听,通过直观学习法庭证据采信的基本规则和案件定性分析等并开展业务交流,进一步强化依法办案意识,形成共同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强大合力。